因販賣網拍,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一項
- 小白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11-22 09:39 最後編輯日期:105-11-22 10:02
- 文章人氣:639
- 個人積分:2
-
昨天因在Yahoo拍賣 低周波治療器被檢舉 收到衛生局檢舉通知
檢舉通知上寫違反藥師法第27條第ㄧ項規定,違者依同法第92條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需在12/14帶身分證跟私章還有藥商許可執照跟產品及其說明書跟購入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到衛生局陳述說明,請問以上資料(除了私章跟身分證)沒有辦法提供該怎辦呢?
有提到在前揭期限內可提出陳述意見書(請問該怎麼寫?)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賣低周波治療器會觸法
請問我會被抓去關嗎?
是否有辦法撤銷或是讓罰金變少,因為我現在失業已經半年多,沒什麼錢
,此低周波療治療器也是去Cotsco購買在Yahoo售出賺取微薄的差價,目前也才賣出過一件,
我知道自己違法了,所以希望可以讓罰則不要這麼重或是撤銷,不然我真的沒有錢可以負擔
希望有善心人事可以解答 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2 筆